《观经四帖疏》略讲29

讲解:释宗柱法师
疏文:

问曰:云何起行,而言不得往生?

答曰:若欲往生者,要须行愿具足,方可得生。今此论中,但言发愿,不论有行。

问曰:何故不论?

答曰:乃至一念,曾未措心,是故不论。

问曰:愿行之义,有何差别?

答曰:如《经》中说,但有其行,行即孤,亦无所至;但有其愿,愿即虚,亦无所至:要须愿行相扶,所为皆克。是故今此《论》中,直言发愿,不论有行,是故未即得生,与远生作因者,其义实也。

问曰:愿意云何,乃言不生?

答曰:闻他说言西方快乐不可思议,即作愿言“我亦愿生”。道此语已,更不相续,故名愿也。

今此《观经》中,十声称佛,即有十愿、十行具足。云何具足?言“南无”者,即是归命,亦是发愿回向之义;言“阿弥陀佛”者,即是其行:以斯义故,必得往生。

祖释:

问:十声称佛具十愿十行,则一声称佛应具一愿行。一愿一行业未满耶?

答:一称处即圆满具足无量行愿,故《大经》云“闻彼佛名,欢喜踊跃,乃至一念,为得大利,则是具足无上功德(《论》言“令速满足功德大宝海”是)。初念所得无量行愿,一发口业(一声称佛),名一愿行,乃至十声,名十愿行。若一若十,还旧愿行,一不是少,十不是多,唯约偏数,立一、十名。譬如有人服一香丸(百千种香合成一丸),初服即时香气满腹,后随气息,香气发口,一发名一香,十发名十香,十香还旧香气,一不是少,十不是多。

问:今释就口称明愿行具足义,若短命人,发愿归佛,不及一称而命终者,其为不能具愿行耶?

答:若自力不至心者,虽称佛名,不具愿行。他力归愿,不称而具,由所归佛体即是其行故。故《如来会》(下卷)云“闻彼佛名,能生一念喜爱之心,当获如上所说功德”。《礼赞》云“称念弥陀七日一日,下至十声,乃至一声一念等,必得往生”。一念得生者,愿则具行义。三经中说发愿得生,皆此意耳。

“阿弥陀佛者,即是其行”者,此二句示具行义。阿弥陀佛是所归法,“其”字是指能归众生,“即”字表示机法一体,意谓众生归命弥陀,所归法体所具功德,即是为其能归众生往生行体,故云“弥陀即是其行”。故《大经》云“以大庄严,具足众行(此明所归佛体具德,即今所谓阿弥陀佛),令诸众生功德成就(此明所归佛体功德即为能归众生德行,即今所谓即是其行)”。《执持钞》云“彼佛因位万行,果地功德,委摄在名号之中,作十方众生往生行体,故释‘阿弥陀佛即是其行’”。

问:今释示佛体愿行,即为众生往生愿行,敢闻命矣。未审此义根据三经何金文耶?

答:此本于第十八愿,以自他愿行誓之同一体,言“不生者不取正觉”。是名机法一体本愿;此愿行既成即取正觉果,是名机法一体正觉。以一体故,佛体愿行即是众生往生愿行。今师文中,往往示之,且出一文,《法事赞》(下卷)云“同因同行至菩提,见闻欢喜证无为”。

释:

问:为何说虽起行持,而不得往生呢?答:凡是想往生净土的人,必须要行愿具足,才可以往生。而这部《摄大乘论》只提到发愿,没有论及行持。

问:为什么没有论及行持?答:因为此人乃至没有一念要真正实行的心,所以没有论及行持。

问:愿、行在含义上有什么差别呢?

答:如经中所说,只有念佛的行持,却无往生的愿望,这样孤立的行持,也就没有目标和方向;如果只有发愿而没有念佛的行持,这样的愿也只是虚愿,不可能实现。一定要行与愿相辅,以愿导行,以行满愿,这样才能够达成所愿。所以在这部论中只说到了发愿,并没有论及行持,因此行人不能在今生得以往生,只是为未来得生净土种下一个远因。这个道理真实无误。

问:为什么说只有发愿,未具行持,不能往生净土?

答:此人听到别人说极乐世界的种种乐事,不可思议,随即发愿,也想往生到极乐净土。但说了这句话以后,却没有相续的行持,所以这只是一个虚愿。而在这部《观经》中谈到十声称佛(下品下生章),实际上已经具足十愿十行。为什么说已经具足呢?因为当此人念“南无”时,即是归命投诚,也是一心发愿回向求生极乐世界。而当他称“阿弥陀佛”时,就是往生的行持,正因为这个道理,所以必定得生净土。

南无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