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释宗柱法师
疏文:言“观”者,照也。常以净信心手,以持智慧之辉,照彼弥陀正依等事。
祖释:
“照”有二义:一、照见义(此约观成眼见);二、照知义(此约信解心见)。
“照”者,正释观之名义。若约定观,应言“照见”;若约散观,应言“照知”。今单言“照”者,示通定散耳。
“常”者,《经》云“唯除睡时,恒忆此事”。
“净信心”者,《经》说“三心”,《疏》云“清净愿往生心”者是。
“智慧辉”者,古有异解:
一、定观慧名“智慧辉”。若散心慧,不能照境,何名为辉?定相应慧,能照净境,故名为“辉”。以信心喻手、观慧喻辉者,如有手者,取灯照物,无手者不能。修观亦如是,若无愿生信,谁修习观慧?由愿生信故,勤习持观慧,以观慧辉,照见净境,故云“以净信手以持智慧之辉,照彼弥陀正依等事”。
二、“智慧辉”者,即是弥陀无碍智用,净信众生受此智用,即名为“持”。受持佛智用,还照佛依正。例如《华严》说“如因日光照,还见于日轮,我今因佛力,见佛所行道”。西山目之为愿力观。
下根众生闻经说相,思想净境,亦名为“观”,三辈生想名“观”者是。
释:
“观”是照的意思。常用净信心之手,持智慧的光辉,照明彼弥陀国土正报、依报等庄严事。
疏文:
言“经”者,经也。经能持纬,得成匹丈,有其丈用。经能持法,理事相应,定散随机,义不零落;能令修趣之者,必藉教行之缘因,乘愿往生,证彼无为之法乐;既生彼国,更无所畏,长时起行,果极菩提,法身常住,比若虚空:能招此益,故曰为经。
祖释:
织纵曰“经”,是本训也。如言“‘经’者,常也,法也,历也”等者,皆末训也。直取本音正训,故云“‘经’者,经也”。
“经能持纬”者——横缕曰“纬”,经能持纬,令不落失。此喻能诠文字,能持所诠法义,令不落失,得成匹丈者(十尺为丈,四丈为匹)。
“有匹丈之用”。“用”谓资用(未满匹丈者,不足资用耳)。成匹丈已,能令服者防寒蔽形,资益其身,是名“丈用”。此喻经文全成一部,诠法义已,能令行者除障成德,资益法身。
“经能持法。”
“经”谓能诠文字,“法”谓所诠法义(要门弘愿),文能持法,如经持纬,故总合云“经能持法”。
“理事相应”者,就经所诠理事论相应(应转读文言“理与事相应”)。依正妙相历然名“事”。当相即是法界名“理”。理之与事,相即不二,如珠与光,故名“相应”。《楷定记》云“正依等事,全理成事,即事而理,理事冥
一,性相圆融,故云相应”。
“定散随机”者,明所诠法能与机相应,如他书说契理契机故云“契经”。
当此二句,鉴定散机,随各所宜,施定散教,教法与机相应,故云“定散随机”。《序分义》云“一切众生机有二种:一者定,二者散。若依定行,摄生不尽,是以如来显开三福以应散动机”。
“义不零落”者,是能持义,经能持义,不零落故,能成一部者,即成文义耳。
“能令修趣之者,必藉教行之缘因,乘愿往生,证彼无为之法乐。”者,信行经法曰“修”,进趣往生曰“趣”,得益不虚故,说云“必”。
“教行缘因”者,教缘行因也。“教”,定散教也;“行”,定散行也。
“既生彼国,更无所畏,长时起行,果极菩提,法身常住,比若虚空。”者,内离障因,外无退缘,诸怖畏都灭,故云“无所畏”,誓言“已到我国快乐安稳”者是。
“长时起行”者,此明果后利物方便。
“果极菩提”者,报身智果也。
报身智果即法性身,是名“法身”,《论注》所谓“相好庄严即法身”者,即此义矣。
“比”者,譬也。
“空”有多义,今取常住不变义耳。
能招此益,故曰为“经”。
言“此益”者,指上二益。
“招”,手呼也。意谓如来声名句文,能持要门、弘愿法义(合经持纬),终成一部(“合成匹丈”),以招行人二益(合匹丈用),故名为“经”。
释:
这里所说的“经”有“经线”的意思,由于经线(织布时用梭穿织的竖线)能够总持纬线,织成匹丈(古代计算布帛的单位,四丈为一匹), 发挥其作用。经能总持法义,能诠的经教与所诠的理事相应,显明真实义理。以这部观经来说,就是要圆摄万机,随着众生的根机有定与散的差别,自然要构成一个完整的净土教法系统,而不会使得法义零落。换言之,从第一观到十六观,就像纺织一匹锦绣,这部经总持摄受定散二种根机众生的一切教法,这就是摄持的含义。就其力用而言,它能够使得求愿往生的修行人,凭借依教起行的因缘,乘佛愿力往生净土,证到无为法乐。一生到西方净土,再没有生死的怖畏,在那里证得无上菩提妙果,法身常住,有如虚空常住不灭,长起普贤行,广度十方有缘众生。由于这部经能使众生获得往生净土、证无为法乐、果极菩提、圆证法身的大利益,因此称为“经”。
疏文:
言“一卷”者,此《观经》一部,虽言两会正说,总成斯一,故名一卷。
故言“佛说无量寿观经一卷”。此即释其名义竟。
释:所言“一卷”者,指这部《观经》虽然是一部经在两会中(耆阇王宫)宣说,但总体集成一部称为“一卷”。所以称为“佛说无量寿观经一卷”。至此解释名义完毕。
南无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