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释宗柱法师
疏文:
第七,料简韦提闻佛正说,得益分齐者:
问曰:韦提既言得忍,未审何时得忍,出在何文?
答曰:韦提得忍,出在第七观初。《经》(意)云:“佛告韦提:‘佛当为汝分别解说除苦恼法。’说是语时,无量寿佛住立空中,观音势至侍立左右。时韦提应时得见,接足作礼。”欢喜赞叹,即得无生法忍。何以得知?如下“利益分”中说言“得见佛身及二菩萨,心生欢喜,叹未曾有,廓然大悟,得无生忍”,非是光台中见国时得也。
祖释:
言“分齐”者,时分、处分。何时得忍,何处得忍,非论得益浅深分齐。
(料简,拣择解释说明。)
“廓然大悟”者,“廓”,开通之义。“然”,助语之辞。“悟”,领解之义。谓疑除心开通,明领解佛智也。
“得无生忍”者,弥陀诸功德总名“无生忍”(以真如一实不生灭法故)。“忍”是胜解于所缘法,信许决断,是名为“忍”。《大论》十五曰“佛说种种无量法门,能一心信受不疑不悔,是名法忍”。信受弥陀无生大法,不复疑退,名“无生忍”(勿滥诸师实相理忍),《序分义》云“因欢喜故,得无生忍,亦名喜忍,亦名悟忍,亦名信忍”。其体念佛一无生忍,而从相别立喜、悟、信三忍异名。
释:
(此门驳诸师判得益分齐之误,如净影疏释见彼国土应时即得无生忍云“由知彼国从心而现,达本无法,故得无生”。
另诸师不许见佛时得忍,谓至经末方得益者,非以二尊化事为徒设无益耶?)
第七门是讨论韦提希夫人闻佛正说本经后在何时得到无生法忍的利益。问:既然说韦提希夫人证得无生法忍,不知在何时证得?有何教证的依据?回答:韦提希夫人是在佛初说第七观时证得无生法忍。经中说:释迦佛告诉韦提希夫人:“我现在要为你分别解说除苦恼的妙法。”说此语时,阿弥陀佛显现在虚空中,直身住立,观音、势至二菩萨侍立在弥陀的左右。当时韦提希夫人见到了西方三圣,立即顶礼,欢喜赞叹,即刻证得无生法忍。此无生法忍含三义:一者喜忍(见佛放光摄取,心怀欢喜)。二者悟忍(觉悟只要信愿念佛,即可往生)。三者信忍(深信乘佛愿力,决定往生)。依据是什么呢?正如下面“利益分”所说:韦提希夫人见到佛身和两位菩萨,心生欢喜,叹未曾有,豁然大悟,得无生忍。并不是之前佛加持她在光台中见到佛国净土时证得的。
疏文:
问曰:上文中说言“见彼国土极妙乐事,心欢喜故,应时即得无生法忍”,此之一义,云何通释?
答曰:如此义者,但是世尊酬前别请,举劝利益方便之由序。何以得知?次下文中说言“诸佛如来有异方便,令汝得见”,次下日想、水想、冰想,乃至十三观以来,尽名异方便也。欲使众生于此观门一一得成,见彼妙事,心欢喜故,即得无生。斯乃直是如来慈哀末代,举劝励修,欲令积学之者无遗,圣力冥加现益故也。
祖释:
“应时即得无生忍”者,若诸师解,则“得”字为“已得”之义。今家意为“当得”之义。
“方便”,法用义。方者,法也。便者,用也。(即依此方法而行,便得往生成佛之大力用。)
如《起信论》云:“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阿弥陀佛,即得生彼,住不退转等。”
言“异方便”者,超世愿功,别异诸佛,通总誓愿,故名为“异”;言“方便”者,此指定散要门。
《般舟赞》曰:“定散俱回入宝国,即是如来异方便。”
释:
问:但上面经文中说:“见彼国土极妙乐事。心欢喜故。应时即得无生法忍。”又当如何融通解释呢?回答:当时这样说,只是世尊在回应韦提希之前的特别请求,佛事先谈到得见极乐世界微妙庄严,心生欢喜,当得到无生法忍的利益,以此作为劝导。这是作一个铺垫,即由序。怎么知道呢?在下文紧接着说,诸佛有胜异方便,使你能够见到西方净土,接下来就开始作日观、水观、冰观乃至第十三观,这些观想方法都是佛使众生得见净土庄严的胜异方便。目的在于使众生能修行成就这些观想法门,见到极乐净土的殊妙庄严,心生欢喜,当下证得无生法忍。总而言之,这是因如来悲心悯念末法众生,所以先演说利益,以勉励众生修习观想,想要使那些能够精进修行的人,不失去佛力冥中加被,都能获得现生利益。
疏文:
证曰:掌握机系,十有三结,条条顺理,以应玄门。讫此义周,三呈前证者矣。
上来虽有七段不同,总是文前玄义。料简经论相违妨难,一一引教证明,欲使信者无疑,求者无滞,应知。
祖释:
“证”者,验也(《疏》文终云“灵验”)。疏主欲出今经要义,请求梦中得蒙灵验,呈其所得。
“掌握机系”者,“掌”譬净信慧(“释名门”云“净信心手”),“机系”喻经文。经文能持所诠法义,如机竖系能持横系,故喻经文以云“机系”(“释名门”云“经能持纬、经能持法”)。“握”者持也,持物掌内无失名“握”。以净信心慧,深持经旨,故喻云“掌握机系”也。
“十有(“有”者又也)三结”者,总科七大门及其第六和会门中别科六门,合为十二,更加偈颂,总成十三,此十三段释文,结持一经深旨,故云“结”也。
言“条条”者,十三章段。
言“顺理”者,简诸师解,彼违机教相应道理,今释异彼,故云“顺理”。
言“玄门”者,二尊密意,其趣深远,故名为“玄”;以彼密意,教令众生通入涅槃,故名为“门”。
“应”者,相应契当义也。
“三”谓三夜也,呈示也,现也。
言“前证”者,未造疏前,自请求言“某今欲出《观经》要义,楷定古今,若称三世诸佛如来、释迦、弥陀大悲愿意,愿梦得见依正净境”,于佛像前结此愿已,日别读诵《小经》三遍,称念弥陀名号三万遍,果于梦中得见净境。自此以后,每夜梦中常有一僧(本地化身)而来指授玄义科文,是为“前证”。至此玄义已周备了,复更请求见彼净境,三夜相续得见净境,故云“三呈前证”者矣。
问:梦境是虚,何足为证耶?
答:凡梦是虚,贤圣梦何虚?如唐《华严》第四十一、《文殊师利根本仪轨经》、《方等陀罗尼经》示以梦知得道之瑞,以深行位菩萨灵梦实不虚故。故《大般若》云“昼与梦中,无差别故”。
释:
以上所论述皆为印定之义,非自臆说。故须以清净的信心来受持《观经》的教义,上述七门以及第六门中的六个问题作答,针对每一条的解答都顺于法理,与如来不可思议度化法门相应。至此经义已解释周详,并三次上呈佛前得以印证。以上虽有七门料简的不同,总体来说是解释经文前的玄义部分。这里简别辨明了经论中看似相违妨难之处,并一一引用圣言量作为证明。目的是让相信此法门者扫除疑惑,使欲求生净土者,内心没有滞碍。应知此义。
这一节就学习到这里。南无阿弥陀佛!